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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名格雷斯

1998-10-14 来源:中华读书报 (加)玛格丽特·阿特伍德 著 梅江海 译 我有话说

编者按:

玛格丽特·阿特伍德1939年出生于渥太华,是当今英语作家中颇有声望的女小说家。在过去的几十年中,她先后出版了诗集、长篇小说、短篇小说、文学评论、社会历史专著以及少儿读物25部,曾获得加拿大总督文学奖、《星期日泰晤士报》杰出作品奖以及法国文学艺术骑士勋章。

选刊在此的系作者第9部长篇小说《别名格雷斯》的第四章,此书1997年由加拿大麦克利兰和斯图尔特出版公司印行,故事取材于加拿大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一桩谋杀案。因为该书牵涉到了性,暴力和上层与下层之间的矛盾,曾经轰动一时。

 玛丽·惠特尼是个爱玩爱笑的女孩子。当只有我们俩在一起时,她说话很调皮,很大胆。但对年纪大的,地位高的人却很尊敬,顺从。因为这点,加上她干活利索,大家都喜欢她。但在他们的背后,她开他们的玩笑,模仿他们的脸,走路和做事的姿态。她嘴里说出的话常常让我听了感到吃惊,因为很多话都很粗鲁。这倒不是因为我过去没听过这样的语言;相反,在家里父亲喝醉酒时,到这儿来的船上,以及在海港靠近酒店和客栈的地方,这样的语言我听得太多了,我吃惊是因为这些话出自一个这么年轻,漂亮,这么干净,整洁的女孩之口。但我很快就习惯了,心想这是因为她是个生长在加拿大的孩子,对人的等级不够尊重。有时我会对她的行为感到吃惊,她会说我很快就会像艾格尼丝那样唱赞美歌了,然后她会把嘴巴往下撇,作出闷闷不乐的样子,把脸弄得像老姑娘的屁股一样走来走去。我会叫她不要那样做,我们就会都大笑起来。

但是,她对有人很富,有人很穷感到生气,她看不出这里有什么神的意志。她坚持说她奶奶是红印地安人,所以她的头发这么黑。她说只要有机会,她就会跑到林子里去,手拿弓箭到处走,不必再把头发夹上或再穿紧身胸衣,并说我可以跟她一起去。然后我们就会开始计划怎样躲在森林里,伏击过路人,揭他们的头皮,这是她在书里读到过的。她说她想揭下奥尔德曼·帕金森夫人的头皮,只是感到有点不值得,因为她的头发不是自己的。在她的化妆室里有一束束的头发,而且她还看到那位法国女仆在刷一大堆那样的头发,她还以为是那只长毛垂耳狗呢。不过,这只是我们说说而已,不会真这样做的。

玛丽从一开始就保护我。她很快就猜出我没有自称的那么大,并向我发誓一定不告诉别人。然后她看了一下我的衣服,说大多数都小了,而且太破烂。还说单靠母亲的披肩是过不了冬的,风会像吹透筛子一样吹透那披肩。她将帮我弄到我需要的衣服,因为霍尼妇人已对她说过我看上去像个叫化子。要让我穿得像点样子,因为帕金森夫人要在邻里中维护自己的面子。但首先要像土豆那样给我刮层皮;我就这么脏。

她说她要把霍尼夫人的坐浴浴盆借来。我听了很害怕,我从来没用过什么浴,况且我很怕霍尼夫人。但是玛丽说她是刀子嘴豆腐心。况且,因为她带着很多钥匙,走起路来就像是一车旧铜壶,你总可以听见她来的声音。但是如果与霍尼夫人有任何争执,她就要威胁在外面给我洗澡,一丝不挂的,在后院水泵下洗。这把我吓了一跳,我说我绝不能这样做。她也说她当然绝不会做这事。但是一提要这样做,霍尼夫人就会同意了。

她很快就回来了,说只要我们用后把浴盆洗刷干净,就可以用坐浴盆。我们把它搬到洗衣房,用水泵打来水,放在炉子上去掉寒气,便倒进浴盆。我叫玛丽站在门口,背对着我,不让人进来,因为我从来没把衣服都脱掉过。不过出于谨慎,我没脱衬衣。水不很暖和,到我洗完时,冻得直抖。幸好是夏天,要不我就一定会得要我命的感冒了。玛丽说我还必须洗头发。尽管洗头过频会耗尽体内的力气(因为她曾认识一个女孩因洗头过多渐渐消瘦,最后死去。),但还是应该三四个月就洗一次头。她看看我的头,说至少我没有虱子。但如果有的话,我就需要往头上抹硫磺松脂。她头上抹过一次,像臭鸡蛋一样的味儿在她身上留了好几天。

在我的睡衣晾干之前,玛丽借给我一件睡衣,因为她把我所有的衣服都洗了。她让我用一个床单裹住自己,走出洗衣房,走上后楼梯。她说我看上去很可笑,像个疯女人。

玛丽说做仆人就像做其他事一样,其中的诀窍有很多人永远也学不会,其实全在于怎样看待它。比如,总是有人告诉我们要走后楼梯,这样可以不挡东家家庭成员的路。但事实恰恰相反,之所以要有前楼梯是为了要东家的人不挡我们的路。他们可以穿着华丽的衣服,戴着各种小装饰品缓慢地在前楼梯上上下下,但家里真正的工作是在他们背后进行的,这样他们就不会搅在里面,干扰工作,让自己变得令人讨厌。尽管有钱,他们这些人既脆弱,又无知。他们中的大多数就是脚趾要冻掉了,也生不着火,因为他们不知道怎么点火。很奇怪,他们倒会擤鼻涕,擦屁股。他们生来无用得就像神甫身上的生殖器———请原谅我的语言,先生,但这是玛丽的原话。

她说诀窍在于要在干活时不让别人看见。如果他们中哪个人要在你干活时突然出现,你就马上走开。不管怎么样,我们比他们强,因为我们洗他们的脏床单,所以我们对他们很了解。可他们没洗我们的脏东西,所以根本不了解我们。他们很少有秘密能瞒过仆人。如果我哪天做了卧室女仆,我就要学会要像端一碗玫瑰一样端便桶,因为这些人最恨的是别人告诉他们,他们自己也有身体,他们拉的屎和其他人的屎一样臭(如果不是更臭的话)。然后她就背一首诗:

亚当掘地,夏娃纺线,当年谁贵谁贱?

就像我说的,先生,玛丽是个心直口快的年轻女子,说话直来直去。她的思想非常有民主性,我是过了一段才习惯的。

大约在第二年二月份时我发现玛丽变了。她常常晚来睡觉;就是来睡觉了,也不想说话。她听不见我跟她说什么,倒像是在听其他的什么。她老是向门外或窗外看,或朝我身后看。一天晚上她以为我睡着了,我看到她用手绢包着,把什么东西藏到她藏蜡烛头和火柴的那块地板下面。第二天,趁她不在,我打开一看,是个金戒指。我第一个猜测就是这是她偷的,这可比她过去偷的东西大得多,而且如果给人抓住,名声会很不好,不过这屋子里倒没人说丢了戒指。

她不像过去那样爱笑爱乐了,也不像过去那样干活利索了,我有点担心。但当我问她是否有什么事时,她就笑着说不知道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。但是,她身上的味儿也变了,不再像肉豆蔻,而像咸鱼了。

雪和冰开始融化,有些鸟回来了,开始唱歌鸣叫,所以我知道春天快来了。三月下旬的一天,我们正用筐子把洗干净的衣物从后面楼梯搬上楼,挂在晾衣室时,玛丽说她感到恶心。她跑下楼,到后院外屋后面。我也放下筐子,没带披肩就跟在她后面。我发现她没来得及到厕所,就跪在旁边的湿雪上,猛地一下吐起来。

我扶她站起来,她的前额又湿又黏。我说她该上床歇歇,但她生气地说是她吃了什么东西,一定是昨天的炖羊肉,吐出来就好了。但我也吃了同样的东西,却一点感觉也没有。她要我保证不告诉别人,我保证了。但几天之后她又这样,接着第二天又是如此,我真的紧张了。我过去常见母亲这样,也记得她吐出的东西有点像牛奶的味道;这下我就很清楚玛丽得了什么病了。

我想来想去,反复在脑子里思寻。到了四月底,我一定要她对我说实话。我很郑重地发誓说,如果她对我说了,我不会告诉别人。因为我知道她很想对人说,见到她晚上睡不着觉,眼圈下有黑圈,可见她被自己的秘密压得受不了了。然后她哭了,说我猜对了。那个男人本说要娶她,给了她一个戒指,她也信了他,因为她觉得他和其他男人不一样。可现在他反悔了,话都不愿与她说,她感到绝望,不知怎么办。

我问她那男人是谁,她不愿说。她说一旦有人知道她闯了什么祸,就会被解雇,因为帕金森夫人的规矩很严。但她今后怎么办呢?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些女孩子就会回家,但她是无家可回。没有哪个正派的男人愿娶她,那么她就要上街谋生,变成水手的娼妓。要不,她就没办法养活自己和孩子。这样的生活很快就会要她的命。

我为她伤心,也为自己伤心.因为她是我在世界上唯一的真正的朋友。我尽最大努力安慰她,但我不知道说什么。

五月份一个月我和玛丽经常讨论她该怎么办。我说一定有个济贫院之类的地方可以收容她,可她说她没听说过。不过即便有,年轻的女孩子进去了就要死,因为孩子一生下她们就会发烧。她认为在那儿生的婴儿都被悄悄地掐死,好不给公众带来负担。与其这样,她倒更愿意死在别处。我们也谈到自己接生婴儿的办法,然后悄悄地当孤儿送走,但她说很快就会有人看出她的情况。霍尼夫人眼睛很尖,她已说过玛丽长胖了,这事不能再继续瞒下去了。

我说她应该再和那个男人谈谈,希望他能通情理。她与他谈了,但等她回来时(一定在很近的地方谈的,因为她走了并没多久),非常气愤。她说他给了她五块钱,她说这孩子就值五块钱?他说她不能这样缠住他,因为他怀疑这孩子不是他的。她和他在一起时很顺从,很可能与其他男人在一起时也很顺从。如果她要张扬出去,或者到他家里人那儿去告状,他就不承认,把她的名声弄臭。如果她想尽快了结这事,总是可以投水自尽的。

她说她曾真正地爱过他,但现在已不爱了。她把五块钱扔在地上,痛心地哭了一个小时。但后来我看见她仔细地把钱放在那块地板下面。

那个星期天她说她不去教堂了,只想自己走走,她回来时告诉我她到港口去了,想跳进湖里,结束自己的生命。我求她不要干这种可怕的事。

两天之后,她说她去过伦巴德街,打听到一个医生可以帮助她。妓女在必要时会去找这个医生。我问她这医生怎么帮她,她说我不该问,可是因为我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医生,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。她问我能不能把省下的钱借给她。我当时已省下三块钱,是想做条夏天穿的裙子。我说我非常愿意借她。

然后她拿出一张纸(是她从楼下图书室拿来的),笔和墨水。她写上:如果我死了,我的东西留给格雷斯·马克斯。她签了名,然后对我说,我很快会死的,但你还会活着。她冷漠而又满怀怨恨地看了我一眼,我见她在背后用这种眼神看过其他人,但从来没这样看过我。

我被这事吓坏了,抓住她的手,求她别去找那个医生,不管他是谁。可她说她非得去不可,叫我不要管她,但我必须悄悄地把笔和墨水放回图书室的桌上,继续做我的活。明天吃完午饭她就会偷偷溜走。如果有人问,我就说她刚去厕所,要么就说她在晾衣室,或者随便说什么。然后我就溜出去与她碰面,因为她回来时可能有困难。

我们俩晚上都没睡好。第二天她按照说的做了,把钱系在手绢里,趁没人注意就溜出去了。我很快也溜出去找她。那医生住的房子挺大,街区也不错。我们从仆人走的入口进去,医生本人来见我们。第一件事就是数钱。他穿着黑外衣,块头很大,用严峻的眼光看着我们。他要我在厨房的洗碗间等着,并说如果我把这事说出去,他就不承认见过我。然后他脱去外衣,挂在衣钩上,开始卷袖子,好像要打架。

先生,他看上去很像那个你没来前吓得我发病的那个量脑袋的医生。

玛丽跟着他走出去,脸色像床单一样白。然后我听见尖叫和哭嚎。过了一会儿,医生把她从洗碗间的门推进来。她的裙子全湿了,贴在她身上像是湿绷带,她几乎走不动了。我用双臂抱着她,用最大的力气把她从那个地方搀扶出来。

我们回到家时,她的身子几乎弯到地,用手捂着肚子。她问我是否能把她扶上楼,我扶她上了楼,她似乎很弱。我帮她穿上睡裙,扶她上床。她没脱衬裙,衬裙皱巴巴地夹在两腿中间。我问她医生做了什么,她说医生拿了个刀子,把里面的什么给割掉了。他说她会感到疼,也会流血,但几个小时之后就会好了。她用了个假名字。

我现在才明白医生割掉的就是婴儿,我认为这太惨忍了。但我又一想,这样只死一个人,要不会死两个人。要不这样,她一定要投湖自尽,所以我心里也找不出理由责怪她。

她很疼。晚上我烧热了一块砖头拿上楼,但她不要我叫任何人上来。我说我可以睡在地板上,因为那样她会舒服些。她说我是她最好的朋友,不管怎么样她都不会忘记我。我用围裙做枕头,裹在披肩里,躺在地板上。因为睡得不舒服,也因为玛丽痛哭的呻吟,我开始时睡不着。但过了一会儿,声音静下来,我睡着了,到天亮才醒。醒来之后,我发现玛丽已死在床上,眼睛瞪得很大。

这时我突然感到害怕,我还没开窗户。我马上跑过去,把窗户打开。我是希望玛丽的灵魂能飞出窗口,而不是留在房内,对着我耳朵说悄悄话。但我不知道是否这已太晚了。

我把床单和睡裙裹成一卷送到洗衣房去,用水泵打上来一大盆冷水,因为只有冷水才能把血迹洗掉,热水只能让血渗在里面。我擦洗了一阵,血洗下来一大半,水都洗红了。我把水倒掉,又装了一盆水,让洗的东西浸泡一下,我还倒了些醋,除去些味道。不知是因为冷还是吓的,我的牙齿在打颤,等我再上楼时,感到有点头昏。

然后就好像真是这样的情况,我脑子里可以想象出:醒来玛丽就在我身旁,我摸摸她,发现她不与我说话,然后我可以感到自己的恐怖和痛苦。就在这时,我晕倒在地不省人事。

他们说我这样躺了十个小时。尽管他们又是掐,又是打,又是撒冷水,又是在我的鼻子下烧羽毛,没人能把我弄醒。等我真正醒来了,我似乎不知道自己在哪里,发生了什么事,一个劲儿地问格雷斯上哪儿去了。他们告诉我,我就是格雷斯,我不相信,哭起来,想跑出房子,因为我说格雷斯丢了,跳进了湖里,我要去找她。他们后来告诉我,当时他们很担心我被这一切吓得神经错乱了。想想所发生的一切,也实在怨不得我。

然后我又陷入沉睡。我再醒来时,已是第二天了。我已清楚我就是格雷斯,玛丽死了。我记起我们向身后摔苹果皮的那个晚上,玛丽把皮削断了三次。现在都得到了证实,她什么人也没嫁,也再不会嫁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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